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是东莞理工学院下的独立学院,依托东莞理工学院的母体而成立。 2003年广东省教育厅批复同意成立城市学院,按照国有民办二级学院运作,同年面向社会招收本科专科学生572人。
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确立为独立学院。2005年4月20日,《关于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独立法人问题的复函》(东委办(2005)25号),明确了城市学院的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学院不定行政级别,实行自支自收,市财政不予拨款,城市学院名下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2009年4月24日,东莞理工学院和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城市学院的签约仪式,鸿发集团决定斥资10亿元,重新选址(新校区选址松山湖大道文阁旁)建设城市学院新校区,助力城市学院发展。

东莞理工学院和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城市学院的签约仪式

城市学院挂牌仪式
      2011年3月,城市学院新校区开始动工建设,同年9月,4000多名2011级新生进驻新校区,城市学院新校区按期启用。 
      创办后的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学、科研、服务地方社会三者并重,师资队伍逐渐完善,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并积极推动科研与地方社会经济合作的新机制,将科研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整体创新能力提升的双赢目标。
     2011年12月底,广东省第五届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投票表决,批准城市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7个专业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从此,城市学院获得独立办法学士学位的资格,城市学院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由城市学院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