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是大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权力机构的特许状,经特定程序制定,阐述学校性质和使命、规范学校内部关系、规定学校重大事项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法制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原《东莞理工学院章程》于2007年12月经学校党委会批准通过,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和东莞市人民政府核准。广东省教育厅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分别批复后,2008年2月,向校内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城市学院党委、各单位印发。自此,东莞理工学院成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015年,经学校第五届“双代会”第二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党委会议审定,并报广东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版《东莞理工学院章程》出炉,进一步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


2015年东莞理工学院印发新版《东莞理工学院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