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政府批准,从1988年开始,东莞理工学院(筹)分别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广东工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等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先后开设了应用电子技术、企业管理、会计、中文秘书、法学等专业。各院校与东莞理工学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并且在东莞理工学院设立“东莞分教处”,由双方学校派出人员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广东工学院等高校同意与东莞理工学院(筹)实行联合办学的文件或签署文件
图表说明:1988—1991年东莞分教处时期专业设置及招生情况
年度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依托学校 层次
1988年 会计 44人 中山大学 专科
1989年 财务会计 48人 华南师大 专科
金融 48人 中山大学 专科
英语 25人 华南师大 专科
企业管理 37人 华南理工大学 专科
应用电子技术 37人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专科
1990年 工业与民用建筑 39人 广东工学院 专科
应用电子技术 38人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专科
企业管理 48人 华南理工大学 专科
企业管理 40人 中山大学 专科
中文秘书 45人 暨南大学 专科
1991年 应用电子技术 30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专科
计算机应用 37人 华南理工大学 专科
自动控制 30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专科
企业管理 30人 暨南大学 专科
中文秘书 46人 华南师大 专科
法学 47人 中山大学 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