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卫东:法院即是维护人的核心价值

   

      苏卫东,东莞望牛墩人,1993年6月毕业于东莞理工学院中大法学(东莞班)专业,现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毕业至今的22年来,他扎根基层,秉持着“让公正的天平永不倾斜”的职业信念,用法官的良知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用忠诚和脚踏实地的行动实践着一名法官超常的社会责任,在他个人的努力和影响下,谱写了一曲曲新时代人民法官动人的赞歌,赢得了单位干部及人民群众有口皆碑的美誉。


立志成为一名好法官

       1991年9月,改革开放的浪潮仍鼓吹着东莞市这个前沿开放窗口在社会大发展的浪潮中汹涌澎湃,各项新的经济措施和社会政策相应改革出台。怀揣梦想,求索知识的学子们纷纷投身经济管理等热门专业中时,苏卫东却选择了东莞理工学院新开设的“中大法学合办”专业。喜爱阅读历史、社会学、哲学的他,同样的年纪,不同的经历,却让他有着一颗遥远的心,他说“历史大致分为三类:英雄的历史、中期社会环境的历史和长远的历史,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历史,都是社会的推动者”。“法律和人的核心价值是一样的,人追求平等、自由、尊重个性,法院的特点亦是如此”。于是在建设时期,高等学府的学子们纷纷将自己打造成一个社会经济型管理型建设性人才时,苏卫东关注的是社会大变革后保障社会公平的力量,这种力量便是他人生价值的源泉——立志成为一名好法官。

       在苏卫东看来,正确的价值观应该围绕三点:1、尊重知识;2、积极的心态,努力争取;3、对社会的贡献。在苏卫东的价值观里,他是一个反叛的人,又是一个保守的人。他敢于挑战权威,鼓励人按照自己的个性自由发展,人的成长教育应当摈除金钱权利的利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对社会有推动作用的事情便是正确的价值观。他说,在辩论的过程中才能产生火花,社会可以深发展,但不能破坏传统。比如教育,面对同样的问题,学生应该有不一样的思考,学生可以在课堂上对老师的观点做出批驳,服从自我的积极思考,老师更应该尊重这样的挑战,形成辩论,促进正确个性的发展。
       怀揣着坚定的人生信念、儿时的梦想,苏卫东毕业后便进入东莞市法政系统工作,他扎根基层,执法为民、公正廉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坚守这样一个坚定的梦想,转眼间,便是20多年。他曾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0年被评为全省、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广东省“先进工作者”,2003年12月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2004年获“广东五四青年奖章”,2005年获“东莞市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谈及大学时的理想,苏卫东说到“除了自己活得好一点,更希望别人活得舒服点”。苏卫东初入法院工作的时期,正当东莞经济迅猛发展时期,社会矛盾随之激增,而政法系统法官少、案件多的情形在东莞市尤为严重。案多人少,便加班完成,面对工作的压力,在苏卫东看来,更是他工作的源泉,使得他更认真的对待每一个案件。他常说“对我们来说只是几百个案件里的一项工作,但对案件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他人生中唯一的案件,是他们对法院的一种信仰、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历程”。
      勤俭的工作态度和智慧的调解能力,使得苏卫东在年轻的法官中脱颖而出。2000年12月被任为东莞东城法庭副庭长,2003年4月,通过竞争上岗当上东城法庭庭长,成为该院最年轻的庭长。当时东城法庭仅有三名法官,每年受理案件近2000宗,特别在2004年度受理案件达2543宗,位列全市各法院法庭前列。如此繁重的工作量,苏卫东只能利用休息的时间加班加点工作,对案件当事人来说,需要的是公平的判决,对法官来说,考虑的却是诉讼时效,苏卫东只能尽可能地缩短办案时间,并大胆地试用简易程序办案。虽然案件繁重,但是这并不能减轻他对案情评判的公平公正。在公正的天平间常年行走,苏卫东总能保持案件的合理判决。他不否认,法律是滞后的,并将永久存在。但只要按着“一看法律条文,二看国家政策,再到行业习惯、生活习惯,结合人的生活经历,群众的感受”,便没有办不了的案件。苏卫东凭着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将每个案件都处理的顺心顺水,即便如此,自参加工作以来,前些年苏卫东从未休过年假。甚至因为案件的繁重,不仅放弃婚假,连妻子生孩子时的看护假也没有休息过。就是这样的无私奉献和耐苦耐劳,日理万机,苏卫东办出了800多宗案件。
       获得了不少荣誉的苏卫东,对去北京领奖已是轻车熟路。担任了庭长的他更注重团队的力量,通过个人的魅力影响身边的人,促成更多的案件,这样即便自己能办的案件少了,但实际上是办理了更多的案件。多次的北京之行,也在苏卫东的内心中生成了在东城法庭推行改革的冲动,于是为了更好的管理东城法官这个集体,他狠抓队伍建设,将其他单位的管理经验结合东城法院的实际结合起来,制定《东城法庭工作规程》等制度,对法庭的人、财、物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在苏卫东的带领下,东城法庭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勤奋工作:2004年,共办结各类案件2506宗,案件质量高,95%的当事人均认同判决结果,很好地保障了社会纠纷的公平。同年,东城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称号,被评       为“2004年度中国十佳人民法庭”。2005年,获“全国先进法庭”称号,并被广东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
       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年来,人们关注的价值纠纷已逐渐从利益纠纷为重点转向权利的纠纷,类似知识产权,群众告政府等案件成为新的社会矛盾。“处事公道、了解基层就派到法庭当法官,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仰望星空,脚踏实地,苏卫东希望有一天,法官的智慧不仅仅用来解决法学中的疑难杂症,更能够用来解决新的社会矛盾。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关于“人的关系”的理想事业,更需要的是“智慧的办事能力”。


不忘初心,能力决定高度

       苏卫东凭着他的努力和智慧,用能力影响着身边的人,带领着法院团队保障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取得较好的成绩,通过处理一些案件,在社会的整个大潮发展中,虽然苏卫东的力量显得很微薄,却是引领社会发展的一股中坚力量。在执法工作中,不免遇到“人情关”和“利益关”的重重考验,但苏卫东不忘初心,严格公正执法,拒收红包逾5万元,拒吃请40多次。
      “能力决定你的高度,学好知识,不忘初心”,毕业多年的苏卫东校友亦不忘母校对他的培育,总结多年的人生经验,苏卫东将此句话送给仍在校的各位学子。
       他还说“做什么不重要,周边的人感受到你的力量,能够影响他人,才是人的终极价值追求。独立的思维、专业的知识、社会的良知将是实现人生价值的致胜财富”。
毛琳/文